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房价持续下跌 结婚女方不出首付只还贷更划算

雅虎财经  2011-11-28 08:30

[摘要] 房价持续下跌 结婚时女方不出首付只还贷更划算房价调控力度不变,房价持续下滑,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计算,女方不出首付、只参与还贷其实更划算。

>>参加第五届中国购房者大会    >>关注2011年度天津网络人气榜

今年8月份“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下同)的颁布,其关于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条文引起民间热议,继而出现了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加名热。网上不少文章,通常都分析称为应对新婚姻法,现在将要结婚的女性可选择“从婚前一人买小房变为两人共同署名买大房”,或者女方“婚前个人买房”。其实,以上种种应对方法的大背景均是房价将不断上涨,女方通过这些办法才能更好的保证自己权益。但假设房价调控力度不变,房价持续下滑呢?单纯从经济的角度计算,女方不出首付、只参与还贷其实更划算。

新婚姻法下房产如何归属

《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专业解读是,该《解释》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通俗版解读则是,婚前对方首付买的房子,哪怕你实际参与还贷,但始终属于对方个人财产。离婚的话,对方必须就你参与还贷部分给你补偿。

下一页:房价下跌女方不出首付只参与还贷更划算

【今日头条】多地房价呈下降势头 天津价涨0.4%有水分

【每日房价27日市内六区新房仅成交19套 全市均价9530元

楼盘推荐】逆势热销揭秘 天津30大高性价比楼盘不容错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