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天津市居住证》、《天津市蓝印户口薄》和天津大中专院校《学生证》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天津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在我市生活的外省市户籍居民持《天津市居住证》、《天津市蓝印户口薄》办理;在天津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凭《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办理;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一)核对户籍信息:
办证人带齐应提交的材料到受理窗口核实户籍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登记表》,由本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办。
(二)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
(三)缴纳工本费
办证人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四)领取方式
本市各区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