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巫某去世后遗留下一套价值400万元的别墅,但由于她还有超过1000万元的债务,家人不愿接受遗产。法院调查发现,巫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及无锡、南宁等地,别墅也曾被两地法院查封。为保护无锡涉案债权人的利益,法官决定由巫某生前所在的村委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清理巫某生前的财产和债务情况,并由南宁法院组织拍卖别墅,拍卖款与巫某其他债权债务统一结算后进行分配。
家人继承遗产就要承担债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接受遗产的继承人需要承担遗产人的债务。这是因为遗产不仅包括财产,还包括债务。如果遗产的价值超过了债务,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只需用遗产去偿还债务,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遗产人的债务,继承人自愿承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