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政府办公厅昨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天起实施。本市将滨海新区之外所有区域纳入限购范围,今起,本地家庭限购第3套住房,本地单身和外地家庭限购第2套住房。
市政府办公厅昨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今天起实施。本市将滨海新区之外所有区域纳入限购范围,今起,本地家庭限购第3套住房,本地单身和外地家庭限购第2套住房。
根据实施意见,本市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据介绍,本市将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打击利用金融杠杆进行住房投机炒作,保障本市居民和外地在津工作人群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措施,稳定房价市场预期。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对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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