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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拖欠八千物业费 新房主拒绝承担

天津北方网  2017-01-19 22:49

[摘要] 二手房大家关心的就是房屋产权的交易,其实水、电、燃气、暖气、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结清也是交易中重要的环节。近日,市民张先生在网上帮办留言,他说自己遇到了原房主拖欠物业费,想缴纳物业费遭拒的问题。

二手房大家关心的就是房屋产权的交易,其实水、电、燃气、暖气、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结清也是交易中重要的环节。近日,市民张先生在网上帮办留言,他说自己遇到了原房主拖欠物业费,想缴纳物业费遭拒的问题。

新房主:物业费没交成原房主欠了八千多

张先生说:“我是在2016年7月跟中介签合同买的红磡领世郡普泰花园的房子,在12月末正式办理好过户手续。可今年我去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说原业主拖欠之前的物业费,让我补交原房主拖欠的八千余元。这明显是不合理的,我找到了之前帮我们买房的中介,中介公司一直说处理,但迟迟没有结果,现在事情一直在僵持状态下,我们该怎么解决呢?”

记者拨打了该小区深白物业的电话,深白物业工作人员说:“我们需要沟通协调后再向回复,会给新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深白物业:沟通协调无需支付原房主拖欠费用

今日,深白物业戴主管回复记者:“我们跟中介公司、原房主沟通后,已经协商解决此问题。原房主拖欠的八千余元物业费,我们不会再向新业主催缴,新业主可于本月22日交纳本年度物业费。”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尽可能地把所有与房产信息相关的费用,诸如水电费、物业费等全部体现在合同之上,或者要求原房主将各项费用结清后,再进行房产交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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