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29日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津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还原户籍制度人口登记管理的本来功能。
记者29日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津市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还原户籍制度人口登记管理的本来功能。
据天津市公安局介绍,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户口登记“一元化”,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都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安机关在新签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填写“农业家庭户”或“非农业家庭户”,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同时,全面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
此外,调整全市投靠配偶落户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调整为:天津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对原为天津市农业户口、因此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调整为居民户口、并在原农业户口所在地申报配偶投靠户口迁入的,设置3年的政策过渡期,即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予受理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