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30日晚间,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9月30日晚间,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半夜鸡叫!天津今起实施限购
《实施意见》规定: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此外,《实施意见》还强调今后政府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从而保障天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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