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苏州市1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对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方面采取系统性稳控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防范经济运行风险。
江苏省苏州市1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对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方面采取系统性稳控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防范经济运行风险。
在原有限贷政策基础上,苏州再度收紧商品住房信贷。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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