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结息日调整

每日新报  作者:王月 吴梅  2016-01-18 08:35

[摘要]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公布,自2016年起,调整本市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结息时间,由每年的6月30日调整为12月31日。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近日公布,自2016年起,调整本市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结息时间,由每年的6月30日调整为12月31日。

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2003年1月1日起,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统一交存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个人存款参照住房公积金结息时点——每年6月30日为已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结息。在计息年度(即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新归集的维修资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息日后结转的维修资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6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每年7月1日结息后,维修资金利息转入本金滚存使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