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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新生态城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内容

每日新报  2015-10-09 10:07

[摘要] 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

1.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

2. 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就读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报名。

3. 申请就读初中的,在生态城购房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有关规定,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4. 申请就读小学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5. 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转学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不确保学位,视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顺序排队。

6.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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