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记者从和平区 局获悉,《和平区 招生 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近日出台,从2015年招生开始,热门 及 短缺 内每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机会。
昨天,记者从和平区 局获悉,《和平区 招生 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近日出台,从2015年招生开始,热门 及 短缺 内每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机会。
如果同一个房屋地址六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 ,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适龄儿童 ,由和平区 局根据当年和平区 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 就读。此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的受 权利,维护常住居民的切身利益,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确保阳光透明,公正公开。
据了解,上海、北京、深圳等大城市已先后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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