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 > 正文

天津物业用房管理新规:物业用房不得改作他用

天津日报   2015-01-08 17:49

[摘要] 昨天记者获悉,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管理服务,《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今后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权属登记和使用活动将更加规范。

昨天记者获悉,为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管理服务,《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今后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权属登记和使用活动将更加规范。

《办法》规定,新建商品房项目应当按照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确定物业管理用房。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出售部分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含5万平方米),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确定物业管理用房;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确定物业管理用房。多层住宅小区规划出售部分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配备独立的物业管理用房或者配置在公建楼内。高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且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在高层住宅内的,应当设置独立的使用通道。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根据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独立测量、计算面积,其面积不计入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内,并在《房地产测绘成果报告书》中标注“物业管理用房”字样。物业管理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和业主活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 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 更多>>
新闻聚合 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 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318041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