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宁波公积金查询相关政策 关于鄞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细则

房天下  2012-09-14 17:32

[摘要] 了解与鄞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相关政策,不论据悉,从最近的发布的内容来理解宁波公积金查询问题。以下《关于调整宁波市鄞州区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为2012年6月发布。

了解与鄞州住房公积金查询相关政策,不论据悉,从最近的发布的内容来理解宁波公积金查询问题。以下《关于调整宁波市鄞州区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为2012年6月发布。

为了做好宁波市鄞州区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政办发号、浙房改号和宁波市公积金管委办《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1、缴存基数:从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工资基数原则上按养老保险同口径的计缴办法进行调整,到元。企业单位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养老保险工资基数的,可适当提高基数,但不得超过20735元/月。

按照宁波市公布的标准工资131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可以免缴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但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实行时间按批准的期限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项目组成另行通知。

2、缴交比例:企业单位按单位和个人各5%—12%的比例执行,有条件的企业,且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交比例,但不超过18%的比例。降低和提高比例均需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交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一年(公积金结算年),到期时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行政、事业单位仍按原缴交比例执行。

3、新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连续2年经营亏损、难以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区房委办批准,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区房委办批准,可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原经区房委办批准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缓缴期间经济效益仍未好转需继续缓缴的单位,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缓交手续。

4、“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的缴存基数从2012年7月1日开始调整。“新职工”从镇、乡、街道调动到区级机关或从区级机关调动到镇、乡、街道缴存比例按原来不变。外区调入我区的“新职工”缴存比例以调入单位的缴存比例为准。

5、“新职工”从外区调入我区,原单位发放给“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金额,单位应列入“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累计金额。“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累计金额已达到“老职工”无房产一次性住房补贴金额标准,单位暂停缴存。

6、各单位自2012年6月15日起,自带U盘,向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鄞州分中心拷取公积金基数调整软件及数据,按安装软件中的《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操作说明》完成一般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基数的调整,并完整、正确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所有输入核对无误后,打印二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与导出的数据U盘一起于7月15日前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鄞州分中心,联系电话87419061、87419065。

7、请各主管局通知或转发各所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