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延迟交房 开发商拿雨水多说事

楚天都市报  2010-09-25 22:23

[摘要] 近日,网友小熊投诉称,开发商延迟交房,且拒付违约金,理由竟是雨水太多以致延误工期。

近日,网友小熊投诉称,开发商延迟交房,且拒付违约金,理由竟是雨水太多以致延误工期。

小熊购置的房屋,位于江夏纸坊大街的水产供销大厦住宅楼5楼。购房合同显示,该楼由湖北康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交房日期是2010年9月18日。

21日上午,记者和小熊一起来到水产供销大厦住宅楼。只见该楼的外墙上还搭着脚手架,工人们正往楼内运窗框。记者爬上5楼,发现小熊买的房子尚未安装门窗。

为何会延迟交房?在售楼部,记者看到工程指挥部贴的一份告示:“因今年雨水量过大,江水暴涨,砂船无法运行,砂、石没有地方购买,预计今年11月份左右交房。”记者注意到,告示上的落款时间为9月15日。

随后,记者与小熊一起来到工程指挥部。开发商代理人吴先生、建筑商负责人汪先生称,“今年下雨太多,江水水位升高,砂石采不上来,买不到建材就没法施工。”那么,是否应按合同约定付违约金?他们称:“我们有权延迟两个月交房。”其理由,则是合同上写着“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对于开发商的解释,小熊则不能接受,她认为下雨是常见的天气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而且,开发商此前从未通知我们将延迟交房。”

《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的梁旭光律师称,不可抗力事件的免责,只能在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即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后,开发商必须拿着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并及时向买受方告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天津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