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晚,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同时挂出东丽区东丽湖片区两宗宅地,分别为津丽(挂)2017-03号及津丽(挂)2017-04地块。其中津丽(挂)2017-04地块为迷你地块,出让土地面积9491.7平方米。
其中津丽(挂)2017-03号起始楼面价为7753元/平米,楼面价为11436元/平米;津丽(挂)2017-04地块起始楼面价为7910元/平米,楼面价为11852元/平米,当两地块挂牌竞买报价达到限价时,均转为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专项用于安排区域引进人才的居住使用)建筑面积阶段。且受让人需将配建的租赁型住宅无偿提供给东丽区人民政府,租赁型住宅的房型、移交等事宜须与天津市丽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地块位置
津丽(挂)2017-03号土地概况及竞买方要求
一、 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东丽湖星灿道以北、光艳路以西,现状为场清地平。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内容如下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科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科教50年。挂牌起始价46780万元(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其他要求:
1、起始价不包括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
2、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3、B地块独立建设幼儿园。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限价为6900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专项用于安排区域引进人才的居住使用)建筑面积阶段。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58000平方米。
竞买人竞报的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受让人对竞报的租赁型住宅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配建租赁型住宅须集中设置,建筑标准须与对外销售房屋一致。受让人需将配建的租赁型住宅无偿提供给东丽区人民政府,租赁型住宅的房型、移交等事宜须与天津市丽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津丽(挂)2017-04号土地概况及竞买方要求
一、 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东丽湖智景东道以南、东丽湖路以西,现状为场清地平。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9491.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为大于1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40米,最终建筑高度以机场限高为准。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挂牌起始价9010万元(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限价为1350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专项用于安排区域引进人才的居住使用)建筑面积阶段。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9580平方米。
竞买人竞报的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受让人对竞报的租赁型住宅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配建租赁型住宅须集中设置,建筑标准须与对外销售房屋一致。受让人需将配建的租赁型住宅无偿提供给东丽区人民政府,租赁型住宅的房型、移交等事宜须与天津市丽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