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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老旧小区维修资金新规解读,居民要注意!

天津房管家2024-06-21 11:22:33来自北京市

摘要:

【天津老旧小区维修资金新规解读,居民要注意!】天津市住建委发布新规,明确老旧小区要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改造但未建立资金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需组织筹集;未改造的老旧小区,可在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参照执行。此举旨在促进老旧小区更新和维护,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正文:

最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一份通知,明确指出老旧小区需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来说,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完成改造但还没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需要业主委员会组织筹集此资金。而那些未经过改造的老旧小区,可以在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参照执行。

业主委员会需要召集业主大会,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讨论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来源和建立标准,比如资金可以来自业主自筹或者小区公共收益。同时,业主委员会需将业主大会的决议内容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至少7天。公示结束后,区住建委会指导业主委员会登录天津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相关登记表,最后录入到天津市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中。

这个政策的推出,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后能持续维护和更新,进而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小编点评:

天津市这次推出的老旧小区维修资金新规,可以说是为老旧小区的改造和维护提供了一个更为稳定的资金保障。很多老旧小区的问题就在于缺乏持续的维护资金,导致改造完成后没过多久又出现各种问题。这次新规明确了资金来源和使用流程,无疑是为小区管理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然而,新规的实施也需要业主们的积极配合。首先,业主委员会要起到带头作用,组织好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同时,居民委员会也需要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业主们也需要有一定的自觉性,理解并支持这项政策,因为这不仅仅是为了小区的公共利益,也是为了自己居住环境的长久改善

此外,政府部门也需要在政策推行的过程中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确保每一个步骤都能够顺利进行。各区住建委要主动服务,做好老旧小区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工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也要积极落实责任,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总的来说,这项政策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将对改善天津市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每个相关方都能尽职尽责,共同努力,为居民们创造一个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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